越南工贸部:直播购物等新电商模式需规范,明确平台责任


在收集对制定《电子商务法》提案草案意见的过程中,越南工贸部指出,新电商活动模式如外国投资者通过社交网络跨境开展业务的情况已出现,直播购物的参与者包括网红(KOL、KOC)以及各类商业团体,涉及酒精、化妆品、药品等领域,他们在社交网络影响力巨大,但由非专业人士提供咨询建议。工贸部评估认为,当下销售直播对于直播参与主体、应提供给观众的基本信息、直播主专业资质、账号持有人身份以及直播时信息控制等方面缺乏独立规定。因此,工贸部认为有必要明确提供中介服务的平台在运行监控机制、防范平台违法行为方面的责任,尤其要打击直播中虚假广告、商业欺诈、假冒商品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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